更新时间:2024-01-06 08:44:49 点击:
各基层党组织、分工会、职工代表:
学校拟于2024年1月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方案,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范围
1.关于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学校管理、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学校教学、科研、服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学校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征集原则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学校实际;
2.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一定价值;
3.主题明确,案由充分,措施具体,简明扼要,一事一议。
4.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超出学校管理权限,上级已有明确规定或教职工代表选举工会可以自行解决的,不作为提案提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校教职工代表应充分认识提案工作的重要性,站在学校高度,认真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深入教职工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各分工会应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认真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内容。
2.填写要求。使用统一印发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登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案名、内容、措施建议。案名力求简明扼要,内容要具体明确,建议要具体,措施要可行,提案人必须是学校教职工代表,且1人提出、2人以上附议有效,也可由多名教职工提出,提案要一事一案,不能一案多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案。
3.提交方式。各分工会向学校上报提案不得少于1件,提案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凡属学校职权范围的,经各分工会审核同意后,上报学校工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专委会上报提案进行审定,视提案内容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交。
4.时间安排。提案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提案内容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由分工会主席签字盖章,于1月11日17:00前交学校工会办公室,电话:15842699083。纸质版交至求实楼105办公室。
附件:湖南信息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提案征集表
湖南信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